![]() |
這些日子,我們經常聽見民眾提起的問題,是“咱到底怎能打發娥惹·馬加巴牙·亞羅育,如果她拒絕走開?”。
這在不同表面上,歸納百姓所提起的問題。而其中一個最離譜的答案,是總聽見有人解釋,雖然他們相信娥惹·馬加巴牙·亞羅育已經腐敗糟透,但是,他們卻無意參加籲促娥惹辭職的運動,因為他們認為這終歸完全無用,只是在徒費力氣而已。最好,不如讓她繼續執政,等待到二零一零年再說也不遲。但打從上週五出現龐大集會壯觀之後,問題反改成為:那麼,今後咱打算怎樣辦?假如她仍然拒絕辭職—真正情形的確如此—而種種蹟象也清楚表明她無意辭職,我們到底能夠做什麼?
她吧。問題分開一個一個來談。既然娥惹·馬加巴牙·亞羅育拒絕在現在辭職,那又有什麼保證,相信她就會在二零一零年心甘情願自動告退?許多人早就已經指出,如果她選擇在現在辭職的話,這會讓她的處境非常脆弱,易受傷害。一旦她失去權力,她就會遇到跟依斯沓拉以前相同的處境,必須面對法律制裁,而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大,考慮到她嫌涉貪污的程度更大,況且,盡是眾人皆知的事件。一旦無權又無勢,娥惹可能會面對濫殺無辜、人權受害者—焦納斯·武敖斯的親屬肯定是其中之一—所提出的綁架與謀殺集體控訴。但這並不是娥惹最擔心會發生在她身上的情形。一旦無權無勢,娥惹就得面對人民,做出血債血還的交代。 正是考慮到上述諸多掛慮,娥惹是不可能會在二零一零年輕易放棄權力。但見有一些人提出相反意見,,相信她會放棄權力,由於她的任期已經屆滿。
我有一個問題要這些人解釋:何以見得?對一個從來沒有擔心任期即將屆滿的人來說,那又怎樣?對一個完全不介意在二零零四年竄改選舉規則的人來說,擅自竄改二零一零選舉規則,又何嘗不可?那又怎樣?毫無疑問,到了那個時候,她必須保住政權的需要,肯定會比目前更加迫切。
娥惹犯下的滔天大罪,說實在,並非貪污舞弊,而是濫用權力。或她所從事的最大盜竊,並非盜竊金錢,而是盜竊選票。一位完全不介意在目前實行非法統治的總統,那還用說,當然也不會介意在將來從事非法統治。
問題關鍵不在於她會自動辭職或否。問題關鍵,是在於我們必須強迫她辭職。咱完全沒有必要事先徵求罪犯的同意,然後才把他們關進監獄。
一旦發覺罪狀成立,不管罪犯同意或否,我們有權他會拷上腳銬,關進監獄。如此說來若要對付一個不受歡迎統治者被統治的百姓並非一點權力也沒有。就算沒有動用軍隊介入的解決辦法,其他可動用的選擇,可說多得很。既然談到這個問題,順便一提,我就不明白菲武裝部隊的諸多官員和士兵,並沒有考慮到採取這個途徑。尤其當他們可以獲到百姓的支援。軍人必須盡忠職守,服從上司的指揮,原是無可厚非的。因此,軍人必須盡的責任是服從上司要他們保護人民,以及為人民服務的命令。軍人完全沒有必要服從上司要他們保護暴君,以及為暴君服務的命令。你若服從上司要你濫殺無辜的命令,總會輪到有一日,你就必須向上帝做出交代,抑或接受法律的制裁。相反地,假如你拒絕服從上司要你濫殺無辜的命令,不管甚麼時候,你盡可抬起頭,替自己身為一位軍人深感驕傲。
就拋開這些不談,目前仍舊存在一個隨時可以動用的武器:發動一個比一個更大的示威遊行。千萬不要低估一個理念的力量。千萬不要低估以道德說服人相信的威力。上週五參加馬加智集體的示威者所說的話,一點也沒錯:示威群眾規模之大,本身就是一個宣示。所以說,千萬不要低估宣示的力量。這是曾經在過去打垮馬科斯堡壘的號角。這也會構成在可預見將來打垮娥惹城牆的磚塊。規模一個比一個更大的示威遊行,是時代的象徵,是民情的反映,也會構成釘棺木的最後一枝釘(亦指已成定局)。它預言專制君主的暴虐統治快要結束。
不僅如此,尚剩下一個消極抵抗武器可用。我依稀還記得二十餘年前,科莉一夥人曾經用它來對付馬科斯。非暴力反抗或消極抵抗的意思,是指採取拒絕向政府納稅等手段,儘管就算我們拒絕納稅,其他間接的苛捐雜稅(當我們購買日常需用品時),早就已經加諸在我們的身上。其他途徑包括公務員決定集體缺席,或軍人與警察在遇到上司命令他毆打示威者的日子,裝病告假等。
至於有關我們若這樣做,就會讓經濟脫節,或顛覆民主的指控,我們有一個現成答覆:難道說,掠奪公款,並不會讓經濟脫節?難道說,從事偷票選舉舞弊行為,並不構成在顛覆民主罪狀?盡可能撇開顛覆民主不談,這純粹是一個邪惡作為。
這個道理說來,其實非常簡單:一位非法總統拒絕退位,合法公民盡可拒絕服從非法總統的命令。一位不受歡迎的領袖拒絕消失,受到歡迎的公民盡可採取拒絕現身的對策。
這樣一來,領袖就無法行使統治權力,當百姓統統均拒絕合作。 摘譯自“菲詢問者”日報
(CONRADO DE QUIROS)專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