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政策

本報故社長于長城先生(右)與天主教樞機大主教辛海綿
我們兄弟在《商報》倡導融合路線的動機是中國解放後冷戰期間
﹐菲律賓華僑與大陸僑鄉完全隔絕﹐如果追溯到一九四一年菲律賓淪
陷於日軍鐵蹄之下﹐菲華社會與大陸故鄉﹐隔離長達三十年。這長期
的脫節使華裔的心態逐漸從「落葉歸根」轉變成「落地生根」。這在
華僑史上是劃時代的質變。衣錦還鄉及告老歸田的思想已成歷史陳跡。
菲律賓在一九四六年獨立以前﹐雖是美國殖民地﹐但奉行的國籍
法不是美國的地緣法﹐即依據出生的國土作為國籍的根據﹐而一貫採
取西班牙的歐陸血緣法﹐即以父母﹐尤其是父親的祖籍來決定國籍的
從屬。菲國國籍歸化法律條例又異常苛刻﹐以至世代在菲律濱土生土
長的華裔﹐仍保留中國國籍﹐受到排斥歧視。
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在菲律濱生長的華裔﹐既不能成為菲籍公民
﹐又不能也不敢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正處在克難時期的台灣﹐
掙扎求存自顧不暇﹐無能兼顧﹐更免說護僑。華僑華裔名符其實是海
外孤兒。這一世代的華僑生活在風雨飄搖中﹐有著濃厚失落感﹐對華
僑社會未來路向﹐感到迷惘。這是我們兄弟在《商報》提出融合主張
的客觀背景。
融合主張指出華僑華裔在菲律濱土地中生長壯大﹐對菲律濱有一
定的親切感情。他們是菲律濱重要的人力資產﹐應當被吸收為國家效
勞。
在這年代﹐華僑華裔﹐常是中國大陸與台灣同東南亞國家以及別
的有著眾多華人國家摩擦的根源。有的甚至認定華裔是心腹之患﹐有
朝一日可能成為第五縱隊﹐搗亂顛覆。中國大陸與台灣當局應當明確
澄清華僑政策﹐鼓勵華僑及海外華裔落地生根﹐歸化為居住國國民﹐
與原先祖國保持嫁出去女兒的親戚關係。
融合主張是三全其美的上上策﹐對菲國、華裔和中國大陸及台灣
都有好處﹐是解決棘手難題的辦法。
融合主張提出後﹐《商報》曾以這系列的論文得過菲全國記者總
會與美資埃索石油公司合辦的傑出華文新聞獎。
融合主張當時在華社引發大論辯﹐一般反應是毀譽參半。贊成者
認為這為華社指引一個出路﹔反對者則貶之為數典忘祖﹐甚至詆誣為
漢奸。初期反對聲浪遠大於支持陣營。
融合路線牽涉到現實權益﹐當時主宰著華社的國民黨駐菲總支部
感受到這威脅到他們對菲華社會的控制﹐而菲華社會在這年代是台灣
海外的最主要台柱。這很明白地反映在華僑捐獻台灣的錢款﹐遠遠超
過其他國家華僑的人數比例。因而﹐國民黨駐菲總支部視融合主張是
要拆他的牆腳。
《商報》不僅在自己報上發表文章﹐從各種不同角度、反覆申述
闡明﹐並致力向菲政界與報界同業宣揚。長城當時擔任馬尼拉海外記
者俱樂部會長及其他報業組織重要職位。他不畏艱難﹐費盡口舌﹐力
戰群儒﹐說服不少對華社有成見或者不甚瞭解的菲國主流社會人士﹐
尤其是傳媒報業負責人﹐使融合主張在英菲報刊及傳媒被接受成為華
社的主要思潮。
融合主張終於得到各有關方面接納﹐馬可仕總統於一九七五年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前推行的華僑集體轉籍與華文教育菲化政策﹐便
是局部接受融合主張﹐但是他的政策重點是強制同化﹐而不是我們兄
弟提倡的融合。六十年代後期﹐美國國務院研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交﹐最大的疑慮便是東南亞具有深厚且廣大潛力的華人社會動向﹐美
國誠恐一旦與中國大陸恢復邦交﹐東南亞華人華裔的政治效忠﹐會從
台灣轉移到中國大陸。
美國政府深信東南亞華人社會的動向﹐足以影響當地政府。當時
越戰膠著﹐美國政府對三十年代便開始對華人推行泰化的泰國與六十
年代血腥屠殺華裔的印度尼西亞﹐仍存有杞憂﹔對有著眾多華裔的大
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更不放心﹔對菲律濱與越南的華人華裔自然憂心忡
忡。
因而越南在美國策劃下﹐在六十年代後期採取高壓手段﹐強制對
華人推行越化政策﹐引發強烈反彈。在菲律濱則於七十年代開始勸導
馬可仕總統在與中國建交之前﹐先實施集體轉籍措施並菲化華校﹐冀
積極同化華人進入主流社會。
馬可仕總統七十年代中期推行華人政策﹐與其說是採納我們兄弟
在《商報》倡導的融合主張﹐更正確地說應該是在執行美國指示的同
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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