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毅的林瓊鳳

  我於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廿九日與林瓊鳳女士結婚﹐她比我年輕十 三歲。她的祖母是位有著菲律濱血統的個性堅強的女人﹐體健壯碩﹐ 到八十多歲高齡﹐尚親身照顧曾孫﹐她對子孫管教嚴緊。瓊鳳深受她 的影響﹐秉性堅毅倔強﹐有強烈是非感。瓊鳳具有美術天賦﹐畢業馬 尼拉聖多瑪斯大學( University of Santo Thomas )美術學院﹐在校期 間曾贏得全菲學生繪畫比賽﹐是位職業美術家。   于氏兄弟案發生前﹐她是位賢妻良母﹐全心關注於繪畫、雕塑、 攝影及文學等藝術﹐看事物黑白分明﹐唯對政治不感興趣。我一九七 O年五月被遣送台北時﹐她懷有我們么女身孕九個月﹐大腹便便連夜 趕去叩移民局長的家門﹐不得要領﹐她直覺憎恨台灣當局。   她直覺台北當局欺軟怕硬﹐遂策反與當時國府駐菲律濱大使杭立 武同任中菲友好協會共同主席的菲前教育部長亞勒罕諾•羅西(Ale -jandro Roces )﹐倡組在菲律濱第一個與中國大陸友善的民間團體- -菲中瞭解協會(APCU)。瞭解協會骨幹包括前總統馬嘉伯皋( Diosdado Macapagal)的女兒﹐現任參議員格敖惹•馬嘉伯皋•亞羅 育(Gloria Macapagal Arroyo)﹔現總檢察官吳戈(Raul Goco)的夫 人瑪雅里沓•賓迷西亞(Margarita Primicias)﹔馬可仕總統的親信﹐ 當時公務員保險署主席艾連•格里斯托播(Adrian Cristobal)﹐現計 順市副市長查里道•白蘭娜(Charito Planas)﹐兒童文學家亞拉播洛 (Ceres Cuyugan Alabado)﹐菲律濱大學美術學院院長扶西•賀耶( Jose Joya)﹐及許多文學界、教育界及藝術界名人。羅西斯會長到台 北旁聽于氏兄弟案軍法審判﹐在英文《馬尼拉紀事報》(Manila Chro- nicle)撰寫一系列文章﹐嚴詞苛責軍法審判是袋鼠法庭的醜劇。   菲中瞭解協會的成立﹐是美菲對中國大陸關係大轉變的徵兆。它 的出現絕不偶然。   一九七O年九月軍法審判﹐應警備總部的要求﹐于氏兄弟以三千 美元聘請一位姓王的台灣律師為辯護律師。這位律師是徵得台灣警備 總部同意後才接受委託﹐他的作為是比一般官派的指定律師還不中用 。我們的菲律師基漢諾建議的辯護策略與論據都未被採納。這筆律師 費實花得冤枉。   審訊日期宣佈了後﹐林瓊鳳寫一封短信﹐託基漢諾律師攜帶給我 。依照慣例﹐這封信得經由警備總部保安處檢查﹐他們扣押信件到審 判後才給我。信很簡短扼要﹐瓊鳳勸我要堅持原則﹐不可屈辱﹐她說 寧願我們的子女有一個願為原則及維護新聞自由獨立而犧牲死去的爸 爸﹐也不要有一個貪生怕死、懦弱的令子女抬不起頭的活著父親。她 並鄭重保證﹐要我放心﹐她能負擔我們剛出生的幼女與最大才十歲男 兒的七個子女教育﹐完成大學學業的費用。   原文是英文﹐我讀完來信﹐但見基漢諾律師淚流滿臉。   我們兄弟關禁在台北監獄期間﹐瓊鳳曾應聘為比利時駐菲律濱大 使﹐美國駐菲大使館公使等多位外交官及眷屬繪畫肖像。她是當時菲 國最紅的肖像畫家之一﹐菲外交部長加洛斯•羅慕洛(Carlos P. Ro- mulo)要做大壽﹐各國駐菲律濱外交使團禮聘瓊鳳為外長繪畫肖像﹐ 作為外交使團祝壽禮物。羅慕洛是菲國資深外交官﹐曾任聯合國大會 主席﹐及是羅慕斯總統的第一任外交部長羅培道•羅慕洛(Roberto Romulo)的父親。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馬可仁總統宣布軍法統治﹐當晚搜捕政界 與報界名人多名﹐林瓊鳳也是最早被拘禁的一人。   瓊鳳被扣禁後﹐比利時大使聯合各國駐菲使節到家裡探視留在家 裡的子女﹐然後聯袂去找外交部長羅慕洛﹐以委婉的外交詞令說﹐于 長庚既被遣送往台北﹐現尚關禁獄中﹐瓊鳳現遭拘禁﹐不知何時可以 釋回﹐家中留下二歲到十二歲的稚齡子女﹐如果瓊鳳得被拘禁相當時 日﹐外交使團協議把于家七子女分別由各國大使領養。   外交使團的壓力﹐使瓊鳳成了軍統囚犯獲釋的第一人。同時被捕 的有艾奎諾總統的夫婿尼蕊•艾奎諾參議員、密沓參義員﹐及羅沙禮 斯參議員等多人。   么女于珀是我遣送台北一個月後才出生﹐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多 倫多國際機場。她當時已五歲。   此處順便提一下﹐我們兄弟漏夜被用軍機遣送台北前好幾天﹐倫 敦《泰晤士報》駐東亞通訊員亞歷山大•葛斯(Alexander Garth )便 告訴我們﹐他從靈通可靠方面得悉﹐遣配令在幾天內執行。事實證實 他的消息確鑿無訛。   葛斯後來為我們兄弟案件撰寫十篇連載長稿﹐詳述前因後果﹐除 在英國報紙刊登之外﹐也由《馬尼拉時報》連載在第一版頂端﹐後來 並收入他在英國與北美洲分別發行有關中國及華僑的專書中。葛斯現 在是長期居住在日本的亞洲問題專家﹐仍為英國報刊撰稿﹐是位專業 作家。他於一九八九年從東京到菲律濱之時﹐曾約我長談。   我對葛斯所說我們遣配案﹐促使聯合國席位自中華民國轉移到中 華人民共和國的論斷﹐不敢苟同。現在回顧當時的蛛絲馬跡﹐我相信 葛斯的判斷是因果倒置﹐我仍堅信我是大時代的小人物。不是我們的 案件影響國際時局演變﹐而是我們僅為大時代劇變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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