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犧牲者


于氏兄弟在台灣生產教育所與生教職員談話
  我們這個案件主要是由四股政治力量在幕後策劃。第一股是來自 馬可仕總統。我們的案件主要是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總統實 施軍統的前奏。那個時候馬可仕總統正在準備宣布戒嚴﹐因而製造了 許多社會暴亂。這些自造的暴亂項目中唯獨學生暴亂難於操縱﹐搞群 眾運動﹐原本便是易放難收﹐於是便嫁禍於我們﹐疑心我們資助學生 示威、灌輸毛澤東思想、從事顛覆菲律濱政府的活動。另一方面﹐馬 可仕也想操縱新聞界。他想實施軍統的陰謀已被菲律濱報界人士識破﹐ 為了阻止報界人士揭發﹐只好把我們的事情鬧大。當時菲律濱新聞界 的契諾•羅西斯(Chino Roces)是馬可仕的第一號敵人。馬可仕千方 百計地要拉攏他﹐可是都被契諾拒之於千里之外。因為契諾與長城交 往甚篤﹐情同手足﹐所以馬可仕就想利用我們兄弟為餌﹐迫契諾來跟 他談判。我們這一案還在菲律濱審訊時﹐當時移民局局長雷耶斯( Edmundo Reyes )對我們的律師拿破崙•拉瑪( Napoleon Rama )﹐ 即現今 Manila Bulletin 的發行人﹐說﹕「這件案子並不是要針對于氏 兄弟﹐只要契諾去找他〔馬可仕〕﹐一切都可以擺平。」契諾卻說﹕ 「去見他〔馬可仕〕﹐就是新聞自由向他低頭。我與長城情同手足﹐ 我可以為他做任何事情﹐唯獨這件事情我無能為力﹐因為新聞自由對 我來說﹐比我自己的性命還重要。」這是契諾當時所說的話。   菲律濱英文報紙﹐幾乎從不曾為華人仗義辯護﹐可是他們為什麼 會對我們兄弟倆的事那麼偏愛呢﹖原因是他們認為我們的案件與新聞 自由息息相關。這件事也成為我們被遣送的主因。換句話說﹐我們被 遣送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罪﹐而是這場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沒有馬可仕 要實行軍統﹐我們的事情便不會發生。   第二股力量是來自美國的中央情報局 CIA。我們這個案件發生在 一九七O年﹐那是越南戰爭關鍵時刻﹐當時美國政府一方面想通過和 平談判結束越戰﹐另方面也在策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美國 政府認為有必要確定東南亞華社的反應﹐因而﹐當馬可仕對他自己製 造的群眾運動失控而胡猜是中共通過我們兄弟在菲律濱資助的時候﹐ 美國中央情報局自然協力推動把我們送往台北。根據與中情局有來往 的菲報界友人相告﹐他們認為只有台北當局才有辦法使我們說出真情﹐ 從而查明中共在菲律濱華社以及東南亞其他國家活動的程度。這是美 國中情局插手的原因。   根據我的瞭解﹐當時在菲的美中情局人員對我們兄弟案件有二種 不同看法。一批人據掌握的有關資訊﹐明白我們沒有政治瓜葛﹐認為 我們提倡融合( integration )使華僑融合於當地主流社會﹐對他們來 說還有一點價值﹐假如就這麼犧牲有點可惜。這批人在內部爭論中受 挫。持有這種看法的人並不是要為我們脫罪﹐而是為他們整個方案的 目標辯護。融合的問題不僅限於菲律濱﹐而是包括東南亞整個華人社 會。其實﹐我們的主張跟CIA不一樣﹐我們一向是主張「融合」(inte- gration)﹐而不是CIA所提倡的「同化」(assimilation)。   這件事是契諾告訴我們的。契不是CIA 的人﹐他不會替他們工作 。也許可以這麼說﹐他會跟CIA 攜手一同工作。因為他認為這麼做是 務實的﹐對菲律濱有利的。他雖然無法在他們中間發言﹐因為他不是 他們裡面的人﹐但有渠道可以讓他知道一些消息。他自始至終一直支 持我們。   第三股力量來自本地國民黨分子。由於《華僑商報》歷年來有關 大陸的報導﹐使他們不能一手遮天﹐掩蓋真情﹐因而不能隨意魚肉欺 壓華僑﹐對《商報》恨之入骨﹔另一方面﹐我們的立場一向與國民黨 華僑政策的立場不同。這種種的前因後果我前面已經講過了。第四股 來自台灣的國民黨。台灣政府主要是根據本地國民黨和大使館的匯報 。馬可仕總統擔任總統初期的第一任總統府秘書長沙拉斯(Rafael Salas )﹐應邀訪問台北﹐受到國家元首般的國賓待遇﹐他從台灣回 國的時候﹐告訴我們﹐他不明白為什麼台灣政府堅持要把我們兩個人 送回台灣。我們到了台灣後才發覺﹐整個事件都是本地國民黨總支部 所造成的。台灣政府以前是根據這些人的報告來行事。使館是不會替 我們說好話﹐使館也不想得罪總支部的地頭蛇。因此總支部的分量會 比使館的報告重。可是我們的案件到達最高當局後﹐就動員他們所有 的情報機構從各方面搜集資訊﹐得知我們不是共產黨人﹐我們的冤情 才得以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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