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府大使的關係
我們兄弟以及《商報》與歷任國民政府駐菲大使館的關係﹐大體
上是坦誠與直率的。找我們麻煩的只是中國國民黨駐菲總支部及地方
黨棍的欺壓。
我已忘記是為了什麼事故﹐《商報》為抗議總支部的高壓手段﹐
在四十年代後期曾一度在第一版全版開天窗。翌日我與長城去總支部﹐
找當時的書記長柯俊智。柯氏極表遣憾﹐保證不再發生同樣情況﹐消
除誤解。
四十年代後期及五十年代初期﹐駐菲總支部與台北國民黨中央黨
部海外組經常發新聞稿給《商報》﹐指定刊登版位、篇幅、標題大小﹐
完全以命令黨辦報紙的口吻﹐要求照辦。《商報》既是民間報紙﹐自
有判斷新聞價值的標準﹐不一定與國民黨一致。這是我們與總支部最
早摩擦的因素之一。我認為這是干擾新聞自由﹐侵犯編輯處理的職權﹐
是不可容忍的強橫干預。
堅持新聞自由與編輯尊嚴的維護﹐導致總支部在五十年代後期停
止供應新聞稿給《商報》。在我看來這是國民黨的損失﹐因為即使我
們沒有依照命令刊登﹐絕大部分國民黨新聞稿還是見報的。
後來台北中央通訊社在國民黨總支部壓力下﹐也拒絕接受《商報
》訂稿﹐迫使我們完全依賴國際上各大通訊社供稿。
雖然這樣﹐總支部一部份工作人員以及黨辦的《大中華日報》與
《公理報》工作人員與我們兄弟的感情仍然保持﹐照常來往。歷任中
央社駐菲通訊員同長城都很熟稔﹐相互幫忙。
我們與歷任國府駐菲使領館人員關係也不錯。後來任駐加拿大與
梵蒂崗大使的薛毓麒及另數位高級外交官都曾替《商報》寫過稿﹐大
多是使用筆名。
我還記得段茂瀾大使有一次以大使館名義發表聲明﹐鄭重否認《
商報》刊登的一則消息。我親自與當時採訪使館消息的林華新去找他﹐
當面對質。段茂瀾大使苦笑著承認真正犯錯的是他自己﹐只可惜那否
認的聲明是他本人親自執筆寫的﹐不能推卸責任給屬下館員。為了維
護大使面子﹐我們同意不追究﹐不了了之。
我一九五八年結婚﹐打算到歐洲渡蜜月﹐受國民黨駐菲總支部從
中作梗﹐使館一直不批准發護照給我與我的新娘子。後來經過薛育立
律師疏通﹐才勉強同意。當我到使館去領取護照時﹐領事部安全人員
仍舊刁難﹐推說還沒有收到台北指示﹐不便發給。我被迫去找當時大
使陳之邁﹐陳之邁大使是個能幹外交官﹐他一面下令僚屬辦理護照﹔
另方面與我聊天。他告訴我以《商報》實際上給大使館的支持﹐是比
其他三家華報都要大得多。這是符合事實﹐因黨辦的《公理報》與《
大中華日報》﹐得到當時台北的黨團不同派系的支持﹐尤其是鄭彥棻
擔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時﹐把台灣的黨爭伸展到菲律濱﹐大使本人與
使館不時受流彈中傷。
《商報》站在菲律濱華人立場﹐只要是符合華社利益﹐我們不但
盡力宣揚報導﹐且加以肯定。因我們沒有受台灣國民黨紛爭的拖累。
基於菲華利益立場﹐一直到我們兄弟在一九七O年五月被遣送台
北﹐《商報》記者從未間斷往大使館採訪新聞﹐並作不偏不倚的報導
。事實上﹐《商報》一直是採用中華民國紀年的。
我們直到遣送赴台之前﹐心中一直以中華民國為我們的祖國。
台北當局對飽居東、林華新案件以及一九七O年對我們兄弟案件
的處理﹐也表明台北當局對我們兄弟與《商報》是沒有敵意或者成見
。與我們過不去的是中國國民黨駐菲總支部內的地頭蛇。
這其間亦有美國中央情報局參與﹐因國民黨駐菲總支部雖交結菲
軍警情治單位﹐但沒有足夠力量能鬥垮我們兄弟﹐我自信憑我在菲政
界的關係﹐不是他們那班小丑能掀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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